广东广州律师事务所检查机对校园暴力案件150宗
近年来,广东广州律师事务所检察机关注重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相结合。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今年将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实现全覆盖。
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近三年来,在广东发生的“校园暴力”案件中,犯罪主体多为未成年人,约占此类犯罪总数的70%,99%的性别为男性。绝大多数犯罪是侵犯财产和侵犯人身,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和寻衅滋事分别占总数的38.41%、37.68%、7.25%和5.80%。
广州律师事务所这些案件的不起诉率很高,达到18.6%,是广东近三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平均不起诉率的4.55倍;有罪判决缓刑率为14.1%,判决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教育、感化和救助工作,广东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近年来实施了集逮捕、起诉、预防和控制于一体的办案机制。从受理批捕申请开始,就指定专人负责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法院支持公诉、法律监督、教育矫治、社会综合管理等工作的全过程,为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系统、全面、有效的帮助和教育。
广东很多地方检察机关也探索实行“督学共建”、“案件回访”,对在校学生办理的暴力犯罪案件进行登记备案,办案人员负责回帮带教,使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室广州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继续落实羁押审查、案件分割、法律援助、法律代表或合适的成年人到场等相关制度。通过心理情感安慰、刑事和解制度、家校指导等方式,共同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安慰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使青少年受害者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