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着不负责对于工伤照样赔5万元相关法律咨
一、案件简介
20XX年7月,张某向四川XX建筑公司申请机械手。公司提供的招聘表格上注明了“公司对任何工伤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当时,张某并不在意,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
法律咨询介绍同年10月15日,张某在工地施工时不慎从机械上跌落,伤残等级鉴定为8级。出院后,张某要求公司按工伤赔偿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公司只同意支付医疗费,因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对任何工伤事故概不负责”。
二、代理过程
在与该公司多次谈判失败后,张某转向咨询专业律师法律咨询,并委托我们的律师向法院上诉。
三、判断结果
判决:张某与建筑公司已形成劳动关系,约定的“公司对任何工伤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四川XX建筑公司向张某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4.8万元。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告四川XX建筑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