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万合同诈骗,律师咨询律师助追回损失
1.基本情况
被告人A系XX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开发公司”)员工,自称是水电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B的助理。2016年1月,A向原告承诺可以帮助原告承接水电开发公司的多个项目,但要支付一定的“受益费”。此后,被告先后向原告提供“新项目”、“新项目”(以下统称“项目”)等工程设计资料,并责成原告向水电开发公司索取招标文件和标书。原告先后向水电开发公司提交了招标文件。在投标过程中,原告根据甲方的指示,先后向甲方转让人民币160万元.
2016年3月3日,水电开发公司向原告出具了* *项目《中标通知书》,并承诺将另一个项目移交给原告。但水电开发公司延迟与原告签订项目合同,原告多次向水电开发公司索要资料,但水电开发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原告支付的款项。
基于上述事实,我们的委托人委托律师代表他处理刑事案件的指控。
2.办案难点和重点
本案的难点在于对案件性质的界定,是诈骗刑事案件还是经济纠纷案件,明确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界限。关键工作是梳理案件事实是否是刑事案件,如何整理证据,如何与办案机关律师咨询沟通。
3.通过行动
律师咨询律师接到案件后,与当事人沟通,调查水电开发公司涉嫌骗取工程保证金等款项的情况,其他受害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组织了相应的证据。杨浩律师咨询与公安机关沟通案件受理情况后,配合当事人,通过联系办案机关,成功将被告送到公安机关。后期办案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案件性质,公安机关立案,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取得取保候审。
4.关闭结果
公安机关立案,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被告返还了部分款项,并对剩余款项出具了还款计划。律师的工作得到了当事人和办案机关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