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律咨询什么是劳动争议?
广州法律咨询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按照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一方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工会代表担任主任。
广州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条十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和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申请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申请仲裁后60天内作出。如果对仲裁裁决没有异议,双方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广州法律咨询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当事人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