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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浩律师 杨浩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国家心理咨询师,02064广州律师网创始人,兼首席律师,盈科全国刑事菁英律师培训优秀律师。 电话(微信):1580000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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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浩律师(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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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刑事律师的空间效力界定?

《刑法》刑事律师的适用空间有效性是指《刑法》在哪里对谁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法律,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此外,还规定了:
 
(1)任何人在船只或飞机(飞机等)上犯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论船舶或飞机是否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旅行或飞行,包括在国外,均应受到中国《刑法》的处罚。(2)犯罪行为或结果之一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例如,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C境内,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上两种情况均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适用中国《刑法》的处罚。(3)中国公民在境外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的,按我国《刑法》处罚。但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4)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士兵在我国境外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的,按我国《刑法》处罚。(5)在我国境外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境外犯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我国境外、在进入,境内犯有上述罪行的外国人,除引渡外,可根据我国法律予以处罚。另外,外国人对我国或者我国境外公民犯罪,按照我国的《刑法》,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适用我国的《刑法》,但不按照犯罪地法律处罚的除外。对于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在中国承担的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于中国的《刑法》刑事律师。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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