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律咨询刑事诉讼问题研究中心
广州法律咨询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社会制度中发生刑事案件或涉及犯罪的纠纷时,为了惩罚犯罪和保护权利而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法是以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维护社会制度基本秩序和利益为直接目标的法律制度。是剥夺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诉讼程序,所以是国家独裁机器中最重要、最苛刻的诉讼程序。这就要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刑事案件。
自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以来,试用期越来越受到司法机关和全社会的重视。司法机关出台了一系列防止超审限现象的措施,司法人员更加注重审限,更加注重审期,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尽管如此,超审限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分析存在的现象,找出原因,然后重新分析、解构广州法律咨询《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审慎的态度,科学合理地提出解决超审限问题的答案,是每一个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
超审限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一)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过度审判应该有良性和恶性之分。
1、超审限的良性现象。这种超审限现象不是司法人员自身的主观原因造成的,也不是审判期间自己无法有效控制的。受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超审限现象。
2、超审限恶性现象。这种超审限现象是司法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比如工作作风拖沓,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二)超过审限的危害。由于刑事诉讼的本质是对犯罪活动的审判,其危害不外乎以下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