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事务所说举报工作为什么起着“双向”
举报具有保护作用,可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实现公民的举报权;另一种是保护举报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这些功能主要包括:
(1)通过调查报复案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者发现或怀疑自己被举报时,往往会对举报者或虚构的举报者进行报复,严重损害举报者的权益。因此,许多人提高了报道的热情。举报中心认真处理此类案件,可以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保证举报权的实现。
(2)正确对待虚假举报,保护举报人积极性。举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诬告和诬告,不调查举报人的诬告,保护了举报人的积极性。
(3)正确处理诬告陷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中心不能听取举报人一方的说法,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调查清楚后做出最终结论。对于被错判或诬告的人,及时澄清是非,有助于消除顾虑,保护无辜者不受非法调查。同时,要依法追究他们的诬告责任,以示警惕和惩罚。
(4)通过严格的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保护举报方的合法权益。举报工作是严格保密的,初查是秘密进行的,让举报人放心,不用担心自己的举报行为及相关事项被发现和被报复,同时举报行为及相关事项被发现和被报复,同时被举报人也可以在不知不觉中被调查, 然后要么自动进入诉讼程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么被挡在诉讼程序之外,而不必对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影响。